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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2年工作要点
浏览:7468次'时间:2022年3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信用管理条例》,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县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深入开展失信惩戒,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信息汇聚共享,实现信息报送规范化 

依法依规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严格按照《辽宁省信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涉企信用信息目录列出的资源和目录确定的规则,及时、准确、全量向上级信用平台规范报送或共享信用信息,实现规定种类的信用信息归集或共享全覆盖,数据质量合规率达到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诚信水平。

1.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信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和县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单位,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群众对诚信建设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法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依法执行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依法清偿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依法解决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持续推进信用环境建设,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严厉打击不法市场主体骗取资金、逃废债务等行为。

2、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各级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建立招商引资领域政务失信台账,定期督办、限期整改。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有序开展2022年政务诚信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专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今年重点学习《辽宁省信用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和政府组织的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等活动信用查询机制,依法依规核查或核实相关人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查询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三)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1、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和分级分类标准,提高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各行业监管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状况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监管结果信息等推送至省信用平台。

2.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基础上,根据《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依托省信用平台,推进严重失信主体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惩戒,实现失信惩戒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统计分析动态协同,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

(四)创新信用工作,提升信用建设水平。

1、结合创建国家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乡村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诚信典型选树工作。依照《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相关规定,鼓励我县优秀企业重视自身诚信建设,积极参与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积极创建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

2、加大诚信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相关单位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案例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把学习《条例》和《规定》纳入法制教育和机关学习重要内容,各中小学要将诚信理念宣传贯穿教育过程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担负起各项重点工作责任,统筹各方面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组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挖根源、找出应对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切实促进工作开展。

(三)及时了解动向。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的改革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特色以及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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