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成立县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浏览:11338次'时间:2022年3月17日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改方案》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县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改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 杜 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郎义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翁 健 县营商局局长 黄崇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洪久 县法院副院长 张向红 县税务局局长 于传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沙洪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祁 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 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希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成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丹旗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艳玲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华玉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市信用制度,协调、督促、检查信用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县发改局) (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务失信行为的自检排查,全面落实《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强化政务服务诚信意识,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招商引资领域政务失信台账,定期督办、限期整改。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县营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信用监督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报送公示机制,按照信用监测指标时限按时报送,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做好“双公示”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法依规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建立分级分类,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根据《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依托省信用平台,推进严重失信主体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县法院、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及县信用建设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信用体系建设整改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巡察营商环境有关信用体系整改工作,对具有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部门要做好信用“双公示”要求报送,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和瞒报。县发改局切实做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专班领导小组。
清原满族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二O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