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通报了全市2018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进度情况。在市政府下达的15项核心指标中,清原得分634.29分,位列八个县区第1名,其中有9项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这也是清原在继当年“首季红”“半年红”“三季红”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全年红”。
2018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速清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夙夜在公、忘我奉献、务实担当、奋勇争先,将清原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干到底。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用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在持续纯正政治生态的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坚持历史担当和拼搏进取,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气魄投入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实现各项工作位次前移。
2018年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7.92亿元,完成132%;
建筑业产值实现4.41亿元,完成105.73%;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实现34.73亿元,完成107.19%;
住宿业营业额实现0.92亿元,完成100.4%;
商品房销售面积实现10.58万平方米,完成106.22%;
当期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实现14.95亿元,完成101.22%;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5.92亿元,完成103.20%;
域外引资实际到位额实现14.3亿元,完成119.17%;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3637元,完成100%;
时代引领新航向,乘风扬帆再出发。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将勠力同心、勇于担当、一往无前,努力推动全县综合实力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