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开 表
浏览:6586次'时间:2016年9月14日
        
填报部门:抚顺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执法三科                       填报时间: 2016  年  9 月  13 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食药监食罚〔2016〕3002号
抚顺市新抚区阳诚顺生鲜超市经营的食品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抚顺市新抚区阳诚顺生鲜超市
 210402603282759
孙建波
经营的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
15日内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注:此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日内,纸质、电子版同时报法制处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