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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警惕,防患未“燃”——清原县持续开展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浏览:13583次'时间:2023年8月28日

    近期,燃气事故频发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为确保我县流通领域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杜绝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清原县持续开展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清原县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开展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燃气经营单位7家次,燃气相关产品3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行为2起,责令下架相关产品20余台。

    燃气在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们该如何面对燃气事故频发的形势?一方面是要加强监管和宣传。作为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当仁不让。一是要全面排除燃气经营单位,督促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安全培训到位、按规程操作相关设备、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确保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和引导燃气使用单位、用户正确安全使用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另一方面,燃气使用单位、用户要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正确使用燃气及液化石油气,如遇燃气泄露等突发事件需正确处理,如及时关闭阀门防止燃气继续泄露、及时通风,防止燃气聚集、禁止一切明火、在安全处拨打119等待救援。

    时刻警惕,防患未“燃”。下一步,清原县将继续开展燃气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质量月”活动为基础开展燃气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燃气安全使用氛围,共同守护我们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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