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202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案件处罚信息7月(1)
浏览:24282次'时间:2020年7月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个体)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清市监处字〔2020〕   13

姜利新未按食品安全要求经营食品

清原满族自治县二利快餐店

姜利新

2020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清原满族自治县二利快餐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未采取相关保证食品安全措施,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清市监清责字〔2020〕45号《责令整改通知书》。2020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再次发现当事人仍未采取防尘遮盖隔离等安全措施销售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将此情况上报主管局长,于当日批准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移动小推车(摊位)在新世界商城中门里侧10米处经营热食类食品(盒饭),菜品50余种、主食米饭、炒面。全素7元每份,肉菜14元每份,有3名从业人员,3名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因当事人未建立账目,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07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清市监清听字[2020]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经营照片等证据材料。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的规定处理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7

2

清市监处字〔2020〕   14

侯新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法行为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家园海鲜自助店

侯新强

2020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清原满族自治县家园海鲜自助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清市监清责改字 [2020] 109号2020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检查时,其从业人员仍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将此情况上报主管局长,于当日批准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该店内共有7名工作人员(张秀清、任红娟、魏广凤、郭秀玲、曲红梅、郭明月、侯新强)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上述7人在现场检查时,均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为佐证。

202062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清市监清听字[2020]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的规定处理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7

3

清市监处字〔2020〕   15

王庆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法行为案

王庆武

清原县王庆武烤鹅作坊

2019年51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清原县王庆武烤鹅作坊,检查时发现,该店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明,执法人员遂下达了清市监清责[2020]1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2020522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店检查时发现,仍有刘海一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将此情况上报主管局长,于当日批准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该店内有一名(刘海)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现场检查时,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为佐证。

202062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清市监清听字[2020]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的规定处理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帐号:280312010101198663开户行: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7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