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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督查
清原县红十字会2021年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公示
浏览:60919次'时间:2022年1月7日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及省、市红十字会要求,对2021年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县红十字会共接收捐款2.5万元,其中2万元定向转给教育局。现公示如下:

一、接收捐款明细

捐赠时间

捐赠单位(个人)

捐赠金额(元)

10月27日

清原鑫亿达防腐杆有限公司

5000

12月10日

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000

    计

25000

二、捐款支出明细

支出日期

支出去向

支出金额(元)

 注

12月27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000

定向捐款

  计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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