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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鑫禾养殖场新建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浏览:42480次'时间:2019年6月21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切实反映受影响居民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并在项目环评及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合理采纳,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同时也促进企业把环保工作做得更好,作为工程建设当地的公众,请您在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nMBIWl7rkbveQVGHUachQ 提取码:75q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鑫禾养殖场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荒地村 联系人:由泓波 联系电话:15820082110 环评单位: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溯街16号629室 咨询电话:13238800881 联系人:刘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大石桥市官屯镇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 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群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nMBIWl7rkbveQVGHUachQ 提取码:75q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可通过电话或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信息见本公告第1部分及第3部分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清原满族自治县鑫禾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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