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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政协二次会议 《关于规范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建议》 (67号)的答复
浏览:5256次'时间:2019年10月8日
2018年清原县七届政协二次会议 《关于规范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建议》 (67号)的答复
姜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120救护车辆在接警转运患者的过程中使用警用车辆的警笛声音以前的确存在,我局接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与县医院进行了沟通,要求所有救护车辆在接警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卫健局 单位负责人:孙长春
2019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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