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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让更多贫困生得到有效资助的建议》(82号)的答复
浏览:3598次'时间:2019年9月30日
于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更多贫困生得到有效资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代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县教育发展献言献计。教育局对您提出的“关于让更多贫困生得到有效资助”的建议高度重视,现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答复。 一、2018年教育扶贫取得的成效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贫困寄宿生210人,资助金额为12.7062万元。 2、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免学费938人次,金额97.74万元 。 3、职业中专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770人次,金额144.6万元。 4、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高)600人,金额89.035万元。 5、资助贫困大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364人,贷款总金额为246.5万元。 6、市教育基金会“滋蕙计划”学生105人,共计金额21万元。 以上总计:611.5812万元。 二、对存在的问题的答复 1、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扶贫部门的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低保及低保边缘证的家庭、残疾儿童、孤儿有证件的贫困学生来确定资助对象,资助金不能重复享受。 2、教育扶贫是长期和长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统一部暑,有统一发放,有监督检查。 3、教育局执行上级扶贫文件精神,协同县财政、民政、扶贫办、残联等有关部门精准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及有相关证件的贫困学生。 4、教育局每一学年都要重新确定教育扶贫数据库,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资助体系。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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