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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单独下拨中小学校取暖费的建议》(32号)的答复
浏览:3355次'时间:2019年9月30日

刘长翠委员: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县教育发展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关于单独下拨中小学校取暖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并不断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取暖条件。同时,政府保证每年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按时拨付,以保证学校取暖用电、用煤等费用支出(按照规定取暖费包含在生均公用经费之中)。另外,针对于学生少、取暖面积大的学校,县财政近两年均给予了适当的取暖补贴,以保证学校正常取暖。2017年补贴35万元,2018年补贴55万元,2019年拟申请补贴资金60万元。对于您提出的以实际取暖面积单独下拨取暖费用的建议,教育局已经向财政等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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