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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66 号)的答复
浏览:7758次'时间:2018年6月19日

王希平委员:

县审批局在接到提案后,积极吸纳您“关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力争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现将办理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积极吸纳您关于“提高认识,强化服务”的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年初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积极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实现了营商环境的有效改善。

1.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3450”目标取得实效。实现“3天完成企业办照”和“4天完成不动产登记”目标,“50天取得施工许可”正在全力推进,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二是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103项,其中,进县中心38项,分中心65项;公共服务事项88项进驻中心和分中心52项,有4项进入网上热线服务平台,余下的32项逐步推进,“首问负责制”、“承诺制”试点效果良好,审批效率全面提升。三是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推进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坚持“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及时解决建设存在问题,为项目投产达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截止目前,500万元以上项目预计开复工2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个;1一4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9亿元,同比增长 0.5℅。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营商建设震摄力。以实现市场活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持续增加、税收不断增长、企业营商问题投诉逐步下降为目标,组织各相关部门,针对9个方面88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机关“特权车”和“办事难”、纠“四风”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疏通“堵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其中,通过“办事难”专项整治,落实首问负责制、“三公开”制度,切实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目前,全县40家单位部门在政府网站上将窗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进行“三公开”;设立双体日“无休窗口”,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交易中心、社保局管理中心、劳动就业中心、县公安交警大队等分中心,及县人社局所属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和户政处,设立休息日“无休窗口”,基本实现了按平时三分之二落实窗口数量的目标。

二、积极吸纳您关于“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建议,建立优化营商监督考核机制

    1.完善营商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优化人员配备,选择精干力量,配备得力人员,统一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去年5月组建县营商办,今年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又从组织部、纪检委等单位抽调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营商办。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对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条例》,制定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办法或细则,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年初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实施意见》、《政府系统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5个营商制度文件,制定出台《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首问负责制》、《营商监督员管理细则》等制度。三是发挥协调作用。县委、县政府召开营商专题会议10余次,召开全县营商工作会议和营商监督员会议各1次,不断完善营商工作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晰政商“亲”“清”交往行为,搭建政商“亲”“清”交流平台,结合“四走进”实践活动,建立领导干部服务企业的联系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企业进行项目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企业反映问题和建议进行销号管理。目前,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36人,走进企业130户,收集企业反映各类问题5大项。县金融办、经济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召开金融对接会议,协调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3.启动“凤来雁归”工程,扩大招商引资。为了建立和完善招商体制机制,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店小二”,针对市里《抚顺市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试行)》,启动了“凤来雁归”工程,引进了一批“雁归”企业,比如清原拉法亲子乐园项目、南口前岗山欢乐谷等项目。积极构建覆盖全国各地的清原商会网络,分别召开了北京、上海、深圳企业商会成立暨“凤来雁归”工程说明会,通过异地商会扩大了影响,不少外地清原籍企业家表达了回清原的意愿。同时,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20次,先后带队赴北京、江西、内蒙古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10次,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

4.化解营商矛盾纠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和民心网投诉案件三种途径,查找收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约谈,化解政企矛盾纠纷;半年来累计召开案件推进会6次,接待案件投诉人3人次,收取投诉线索3份,受理营商案件2件,已办结2件。同时,对2017年遗留的4个营商案件进行梳理,重新确定了办案期限,对责任单位下发了《案件督办函》。

5.建立联合督办、通报和案件移交机制。一是与县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营商环境督查机制。按照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回督查等多种方式,分批次、分地区、分行业对专项整治情况不间断、不定期检查督导,将督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切忌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6月11日-15日,完成了14个乡镇第一轮督查任务。二是为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与县纪律建立破坏营商案件移交机制,对发现的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损害了民营的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直接移交纪委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提案办理情况,请王希平委员审议,对我局工作不到之处,敬请指正。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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