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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91号)的答复
浏览:6656次'时间:2018年5月14日

于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为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献言献计。教育局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高度重视。

随着二胎时代的来临,公办优质幼儿园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幼儿入园的要求,个体园发展快,是社会的需求。我县在住宅小区建设上政府都没有配套建幼儿园,老百姓又有需求,所以对符合办园条件的我们给予登记注册或发开办证书。同时,依据《清原满族自治县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文化艺术类)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教育局每年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检查个体园所,对无证办园的个体园下发停办通知单,规范办园行为。多年来,我们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素质,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教育部门自身的执法力度远远不够,只有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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