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提高村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80号)的答复
浏览:6230次'时间:2018年6月14日
石长林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七届一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将冬季除雪纳入保洁员工作范畴,增加村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村级除雪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每年每村(镇头村除外,全县共172个村)县级财政投入3万元,用于村内环境卫生管理运行维护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各村保洁员的工资都是从该笔资金中列支。至于冬季除雪工作县级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乡级公路及村内道路由乡镇及村里负责,交通部门按照工作量大小对乡镇补贴4万元-5万元不等。 二、存在的困难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所有乡镇、各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在乡村环境卫生工作上有了质的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大改善。虽然农村保洁经费有大调,但是与实际需求还是有差距,困难也是实际存在,主要有: 一是我县农村地域广阔,村庄分散且体量庞大,全县共有188个行政村。二是县财政力量薄弱,与周边市县的补助标准相比还是捉襟见肘。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向国家、省、市争取资金用于全县村级除雪及保洁工作;二是改进绩效考评机制,调动乡镇、村等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三是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宣传,不断提高老百姓自洁意识,不断强化保洁员责任意识,相信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之下,农村面貌将再次发生质的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