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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第七届一次会议《关于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6579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杜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收悉,现答复如下:

1、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是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精准医疗扶贫等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得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再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人员治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同步结算,无缝对接。结算程序是:低保、五保、精准医疗扶贫等人员治病结算时,先由医保或新农合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从医疗救助中给予补助,剩余的自己支付,结算过程一次性完成。

2、建立“一站式”结算服务信息系统。加快“一站式”结算服务结算中心机房设备的配备和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和调试。目前抚顺市没有统一配备机房硬件“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

3、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是个系统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资金、技术、管理、工作人员方方面面、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社保、财政、卫生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医疗救助与医保制度衔接,与卫生社保信息共享,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卫计局

                      2018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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