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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会议 《关于切实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的建议》(101号5-5)的答复
浏览:11089次'时间:2024年1月8日
王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惠及广大农村群众,一直以来都是我局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局多次组织全县14个乡镇和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会议,5月12日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印发了《清原满族自治乡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清人居办发[2023]5号),落实县领导包乡镇的包保责任制度,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全县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各乡镇已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但机制仍在完善中。同时坚持县直行业部门联合查、乡镇入村查原则,开展集中攻坚,治脏治污治乱,完善收运体系,强化日产日清,深化多方参与,健全联动机制,促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常态化保洁,确保各乡镇的公路、河道、村居均有人维护,有人保持。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进长效的村庄清洁和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建立追责机制,明确各乡镇、村屯责任,对于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该通报的通报,该追责的追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好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我县在去年打造国道202沿线四个乡镇建设资金基础上,今年继续打造4个乡镇镇头村(南山城镇、大苏河乡、夏家堡镇、大孤家镇)和20个重点村的建设,积极整合财政、水利移民、交通、乡村振兴涉农资金,预计总投资2600万元以上。围绕“4+20”项目的开展,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屯村容村貌。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负责人:
二0二三年六月一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与人口环境委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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