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会议 《关于提升县城公厕水平的建议》 (27号)的答复
浏览:174次'时间:2024年1月8日
肖云波、张阳、罗远洋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县城公厕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提出建议,对于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县城公厕水平的建议》,今年计划建设以下几处公厕: 1、计划在县城内浑河南路(利源东门北侧)新建水洗公厕一座,建筑面积约45㎡,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完工。 2、计划在县城内浑河南路(锦州银行北侧)新建水洗公厕一座,建筑面积约45㎡,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完工。 3、计划在县城内浑河南路(司机之家北侧)新建水洗公厕一座,将原有客运公司用房拆除,新建候车用房及公厕综合体一座,建筑面积约130㎡,占地面积约190㎡,目前正在设计中,预计7月份进场施工,9月份完工。 4、下一步,计划结合河滨园改造,在河堤路(长岭街)购置一体化公厕一座,预计8月份购买安装完毕。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将督促华驰公司加大公厕管理力度,对投入使用的公厕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定期清掏,每天消杀,增加公厕清扫保洁频次,给市民提供方便、美观、整洁的如厕环境。我们将加强对居民的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公德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大家养成文明如厕的良好卫生习惯。 衷心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二0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与人口环境委、县政府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