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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会议 《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建议》 (15号)的答复
浏览:176次'时间:2024年1月5日

对县届政协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的回复

秋冬季节是森林野生动物案件高发期,也是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长发期。为防止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局按照2021年下发的“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局关于开展春秋两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指示精神成立了全县保护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督局、农发局和清原融媒体等多部门多次对全县各大市场,乡镇集市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场所,并纳入常态化工作。此外,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在全县设立的11个检查站,严查偷运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近期共组织执法人员32人,对重点场所检查6次,有效确保全县无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现象出现。

二、 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回复

近期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准备与市场监督局、农发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对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行清查,对违规生产和销售的厂家和个人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处罚。

三、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的回复

我局已经建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以后的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加清楚了解举报奖励事项,不给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份子可乘之机。

    四、加强宣传引导、革除人民群众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回复

我局每年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主题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在县、乡镇主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抚顺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图解》100余本,发放宣传单三万余份,倡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禁食贩卖野生动物,在市集、餐饮饭店、烧烤店、31个土特产经营店发放宣传单《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抚顺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一法一决定》法律法规内容,加强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充分调动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助推我县生态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的回复

秋冬季节是森林野生动物案件高发期,也是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长发期。为防止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局按照2021年下发的“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局关于开展春秋两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指示精神成立了全县保护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督局、农发局和清原融媒体等多部门多次对全县各大市场,乡镇集市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场所,并纳入常态化工作。此外,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在全县设立的11个检查站,严查偷运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近期共组织执法人员32人,对重点场所检查6次,有效确保全县无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现象出现。

二、 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回复

近期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准备与市场监督局、农发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对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行清查,对违规生产和销售的厂家和个人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处罚。

三、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的回复

我局已经建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以后的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加清楚了解举报奖励事项,不给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份子可乘之机。

    四、加强宣传引导、革除人民群众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回复

我局每年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主题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在县、乡镇主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抚顺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图解》100余本,发放宣传单三万余份,倡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禁食贩卖野生动物,在市集、餐饮饭店、烧烤店、31个土特产经营店发放宣传单《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抚顺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一法一决定》法律法规内容,加强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充分调动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助推我县生态建设更上一个台阶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的回复

秋冬季节是森林野生动物案件高发期,也是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长发期。为防止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局按照2021年下发的“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局关于开展春秋两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指示精神成立了全县保护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督局、农发局和清原融媒体等多部门多次对全县各大市场,乡镇集市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场所,并纳入常态化工作。此外,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在全县设立的11个检查站,严查偷运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近期共组织执法人员32人,对重点场所检查6次,有效确保全县无非法贩卖,猎捕野生动物现象出现。

二、 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回复

近期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队准备与市场监督局、农发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对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和电捕鱼器的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行清查,对违规生产和销售的厂家和个人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处罚。

三、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的回复

我局已经建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以后的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加清楚了解举报奖励事项,不给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份子可乘之机。

   四加强宣传引导、革除人民群众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回复

我局每年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主题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在县、乡镇主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抚顺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图解》100余本,发放宣传单三万余份,倡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禁食贩卖野生动物,在市集、餐饮饭店、烧烤店、31个土特产经营店发放宣传单《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抚顺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一法一决定》法律法规内容,加强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充分调动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助推我县生态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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