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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 会议《关于加强县城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87号)的答复  
浏览:167次'时间:2024年1月4日

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

会议《关于加强县城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87号)的答复

 

李爽委员:

您在清原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县市场局非常重视您的建议,为此,市场局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部署落实,现将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域内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内无电动车生产单位。

(二)县域内共17家电动车经销单位。经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其中11家单位仅经销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6家单位经销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二、监督管理情况

2022年6月,县市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指导,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在售电动自行车均随车有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编号可查、车身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2023年4月,县市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电动四轮车为重点的“电动车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对6家电动四轮车经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经销单位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落实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电动车厂家资质证明、经销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在售电动四轮车随车有合格证明、车辆一致性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经销商家均符合销售条件,都能合法经营。

县市场局每年都不少于2次检查,各电动车经销单位均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销售单位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接到电动车质量问题相关投诉举报。未发生电动车质量安全事件。

为落实监管责任,县市场局建立了“一企一档”监管制度,对上述电动车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品种、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生产单位资质材料等信息整理建档,实施长效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市场局将继续认真履职,持续强化电动车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督促电动车经销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动四轮车、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且积极配合县里整治电动车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杜绝不合格的电动车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

 

 

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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