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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农村学校冬季取暖费由政府补贴的建议》(123号 )的答复
浏览:21904次'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对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何波 委员: 感谢您我县教育的关心、关注,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农村教育发展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学校冬季取暖费由政府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取暖条件。县政府保证每年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按时拨付,以保证学校取暖用电、用煤等费用支出(按照规定取暖费包含在生均公用经费之中)。另外,针对于您提出的我县多数农村初中学生少、取暖面积大、取暖经费不足的情况,县教育局已连续几年向财政争取资金用于取暖补贴,而且连年提高标准,以解决部分农村学校取暖经费不足的问题,保证学校正常取暖。2017年补贴35万元,2018年补贴55万元,2019年补贴60万元,2020年补贴70万元。同时,我局还根据实际调查统计和个别代表、委员的提议,向政府提出了“以实际取暖面积单独下拨取暖费用”的建议,以切实解决学校取暖问题。对于您提出的“从制度上保障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分担资金投入责任的建议”,教育局将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以保障农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的正常取暖,保证其冬季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承办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县政协经科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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