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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县城开放小区绿地管理的建议》(96号)的答复
浏览:3734次'时间:2019年9月2日

高攀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开放小区绿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3月25日经与各小区物业和社区沟通,各社区与物业在小区内利用条幅、标语、传单等进行前期宣传,明确小区内不允许私自圈地种植蔬菜农作物,并自觉保护绿地。同时物业人员在绿化带内设置警示标志。

4月份已初见成效,但仍有搭建、栅栏等未及时自觉拆除清理,在与社区以及物业工作人员了解沟通后,了解到有的是拒不清理、有的是老人无法拆除。针对此类情况执法人员已经将其纳入拆除计划,依法履行法律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按照计划逐步拆除。

2019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开始针对法律文书到期的未拆除的栅栏、违法搭建进行集中拆除,依次进行拆除清理二三八小区、盛源小区、东园小区、清华丽园小区、浑河A区、浑河B区、东西三环、岗山小区、四合家园。其中堆占135处,围栏栅栏64处,违法搭建43处。

县城内开放小区内的绿化带附近的栅栏与小区内的违法搭建均已全部拆除,并记录在案登记台账另保存清理前清理后的照片留档存档。

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执法部门,只能拆除居民的围挡、私搭乱建,无法对已经拆除围挡的绿地进行绿化等后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改善小区环境卫生,为清原人民美好的生活环境做出贡献。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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