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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加休闲广场照明灯,座椅和设置铁皮亭的建议》(29号)的答复
浏览:4139次'时间:2019年4月2日

洪正爱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休闲广场照明灯,座椅和设置铁皮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完善休闲广场方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休闲广场建于2003年。广场自建成以来,迎接过许多重大公益性活动,每年都有机关、团体在此举办各类活动。

一是您提出的增加休闲广场入口处照明灯建议,为突出休闲广场的景观效果,所以对周边的灯光进行了专业的减弱处理,防止周边灯光与主体景观灯光互相干扰,导致喧宾夺主。对灯光的增加改动,需经严谨的调研论证。在不影响整体景观效果情况下,在广场出口安装55WLED灯50个,增加金属钠灯20套,进而提升个别入口亮度。

二是您提出的在四个进出口增加座椅建议。对于休闲广场座椅不足的问题,园林处合理规划在休闲广场合适地点安装8套座椅。

三是您提出的设置铁皮亭建议。休闲广场现有2座凉亭,方便群众纳凉、避雨。在南侧正门安装凉亭将影响广场的景观布局。在以后的休闲广场大面积改建时,将增加凉亭方便群众。

由衷感谢您对完善休闲广场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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