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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白云桥东河提路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3号)的答复
浏览:3987次'时间:2019年4月2日
那丽丽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在白云桥东河提路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城市发展迅猛,城市功能照明工作也在逐步推进。您提出的白云桥往东河提路北侧现在没有安装路灯有客观原因:去年县政府拟开发原游泳池地块,亮化与开发建设统筹考虑,但土地上市三次流拍,亮化也没有做。今年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在原游泳池地块建市民公园,同样要考虑该路段亮化的整体协调。因此,只能是静待时日,请您理解。在河提路南北两侧已安装路灯的路段,园林处将加大维修和维护力度,保证让群众在河提路休闲、锻炼感到满意。 由衷感谢您对公园亮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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