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莱河路南前进村稻田水壕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位于河南新村清原高中北侧水壕,是前进村稻田灌溉专用,暂时不能改为他用。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对该地块进行统一规划。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承办单位:清原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