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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返乡青年或返乡大学生以及当地农民青年骨干在农村创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93号)答复
浏览:21774次'时间:2018年6月21日
贺雷代表: 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返乡青年或返乡大学生以及当地农民青年骨干在农村创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落实创业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兑现创业用地政策、创业贷款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就业人员见习政策、保险补贴政策等,进一步完善返乡创新创业人员的制度和体系建设。二是建立促进各类人员返乡创新创业的就业监督机制,对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发挥创业项目引导作用 围绕以特色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农产 品加工等为主体的创业导向体系,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咨询、后续跟踪等服务,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农业和农村特点,筛选一批用工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社会责任性强的企业作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实习基地,鼓励有创业意愿的返乡人员到基地进行创业实训,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创业培训补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返乡创业人员创新创业提供舆论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进行媒体宣传,对各项优惠政策、就业需求等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宣传推介一批返乡创业人员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先进行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返乡人员由“打工者”向“创业者”转换。搭建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使返乡人员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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