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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老党校危楼动迁的建议》(39号)的答复
浏览:18153次'时间:2023年1月4日

对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39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党校危楼动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旧城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征收中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加大旧城区改造工作力度,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近年来,我县实施部分旧城区改造项目,对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下一步,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多途径推动相关事项进展,力争老党校危楼动迁纳入今后政府征收计划中去。

感谢您对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二二年三十一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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