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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清原县内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68号)的答复
浏览:22381次'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对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8号建议的答复

 

李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清原县内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两边的人行道和绿化带只有北侧人行道及绿化带属于我局环卫部门管辖范围。幸福家园楼下靠202线两侧沿线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由交通部门负责。针对时有垃圾问题,环卫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理清运区域内垃圾。设立保洁员3人,新增农用车一台,装卸工2名,加强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理清运区域内垃圾。力争给广大居民一个优美环境和对外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0二一二十八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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