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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聚丰养殖场新建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浏览:15294次'时间:2019年5月6日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 )的要求,现对“清原满族自治县聚丰养殖场新建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的概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聚丰养殖场新建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治安村 (3)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4)项目性质:新建 (5)本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聚丰养殖场位于土口乡治安村,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基础条件良好,交通便利;远离人口聚集区,空气流畅,自然环境较好。项目建成后具有得天独厚的生产能力。 项目一期占地68亩,新建办公场地400平方米,标准化鸡舍10栋,生态有机肥生产车间1栋、职工宿舍5间、仓库2栋、机井2眼、供水管道500米、鸡粪堆场1000平方米,整个项目在选址布局、建筑及环保方面,完全安装标准化规模肉鸡养殖场建设标准。项目一期实现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产生的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用以还田施肥,增加销售收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项目实施后,能够带动当地养殖市场合理化健康发展,带动人民群众发家致富,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富民强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聚丰养殖场 联系人:由泓波 联系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治安村 联系电话:13841215789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辽宁金紫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溯街16号629室 联系人: 刘工 电话:024-315682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rZ9tJdTkIyPyXZosKOk9Q 提取码: jtf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邮件和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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