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公告公示
县环保局2017年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第一批资金发放明细公告
浏览:7951次'时间:2019年1月22日

    现对我县2017年完成整改的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列入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改计划的)。按《辽宁省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辽蓝天发【2017】4号)文件要求,符合验收标准的燃煤小锅炉,以2万元/蒸吨给予补贴。按照验收标准要求,现将第一批完成验收的燃煤小锅炉予以公示。

2017年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第一批资金发放明细

见附件

 

清原环保局公示信息.docx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