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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中心浏览:1279次'时间:2026年6月10日

易和房地产(清原满族自治县)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8002344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人易和房地产(清原满族自治县)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声明。

 

清原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中心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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