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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浏览:3179次'时间:2024年2月27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受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服务中心委托,由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交叉口处,终点位于马前寨桥西侧,路线起终点均与原G202顺接。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路面宽度18.5m,路线全长11.310km。本项目建设期30个月,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7149.29万元。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8981 传 真:024-83738620 E - mail:lnxd2021@163.com 四、征询事项 路线两侧涉及到征地及其它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就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及本项目利益相关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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