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结果进行全面复核的函》,我县已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复核工作,经逐村排查,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