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13421次'时间:2010年11月29日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数据和工作排查中所掌握的情况,我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1处,其中:大、中型隐患点14处。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是滑坡、崩塌、泥石流。
(一)14处大中型隐患点的具体地点
1.土口子乡石阳村马鹿沟乡级公路两侧山坡;
2.土口子乡柴家店铁矿尾矿库;
3.枸乃甸乡龙王庙锦宇隆矿业尾矿库;
4.枸乃甸乡龙王庙锦宇隆矿业采场;
5.红河漂流沿线山坡;
6.清原镇镇东村五里庙北山;
7.清原镇镇东部队大桥202线南山;
8.清原镇镇东村红毛沟;
9.夏家堡镇马家店铁矿尾矿库;
10.夏家堡镇丁堡铁矿尾矿库;
11.敖家堡乡莱河矿业排岩场;
12.敖家堡乡大东沟铁矿尾矿库;
13.南口前镇王家堡铁矿尾矿库;
14. 红透山镇西1公里202线北山。
(二)其他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各矿山尾矿库、202线、县级公路、乡级公路两侧山体。重点是国道202线清原县城至英额门段、英额门镇柳木桥806仓库路段、红透山镇政府至门坎哨段、土口子乡安良采石场路段、猴石沟乡级公路山坡、红河漂流沿线两侧、清原镇北山地区及夏家堡镇、北三家乡、南口前镇等处。
(三)不稳定边坡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各铁矿、石灰石矿及建筑石材等矿点。道路建设开挖坡脚形成的不稳定边坡零星分布在土口子乡门脸村路段、枸乃甸乡金泉线、英额门镇石北线、彰桓线、治安村路段等处。综合因素形成的不稳定边坡分布在南山城镇山城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陡坡等处。
二、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2010年,我县城市建设、交通、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继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发生的强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一)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段,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发生次数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因此,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6—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二)非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并非完全由降雨所引发,与采矿等工程活动关系密切。因此,在非汛期也应加强防范。
三、201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二)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指挥部(灾后为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灾害现场调查,及时提供防灾救灾决策依据,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并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见附表)。
(三)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本乡镇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县水务、交通、教育、城建、旅游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各单位的防治方案务于7月7日前报县国土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及采取发放明白卡、设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人们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负总责。辖区内因生产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各乡镇要根据实际,认真组织有关村屯、企业和街道居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对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住户及厂矿企业要及时进行搬迁避让,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
(二)县国土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对各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灾害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县气象局、国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
(四)清原火车站和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铁路和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的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设立警示标志,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五)县水务局要做好水库库区滑坡灾害的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六)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调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七)县旅游局要做好红河漂流起点至尾点水域段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发现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对全县其他旅游景点,也要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八)县安监局要做好全县矿山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矿山企业和乡镇政府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九)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制定防灾预案,并负责本矿区沉陷、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防灾领导机构和应急机构,建立落实汛期值班和预报预警制度,各灾害隐患点要设专人负责。
(二)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局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和灾情扩大。
(三)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人员伤亡扩大。
附件:1.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2.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表
附件1: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灾应急
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主 任:陆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志洲 县政府办主任
陆景臣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朴兴武 县民政局局长
关 钢 县发改局局长
赵喜臣 县交通局局长
王清新 县卫生局局长
赵大地 县城建局局长
李 猛 县财政局局长
金希久 县安监局局长
于宪林 县水务局局长
刘启家 县经济局局长
裴立新 县旅游局局长
杨雨春 县教育局局长
刘洪新 县气象局局长
周福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丹旗 县国土局副局长
姚兴权 县地震台台长
陈 路 清原火车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丹旗兼任,联系电话:024-53071005

附件2: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责任表
序号
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分布
威胁对象
防治措施
责任人
备注
1
泥石流、滑坡、崩塌、不稳定、边坡隐患点
主要分布在202线沿线各乡镇,重点是清原镇至英额门镇段,英额门镇柳木桥806仓库路段,红透山路段,土口子乡门脸村路段,枸乃甸乡金泉线,英额门镇石北线,彰桓线,治安村路段,南山城镇粮油有限公司陡坡等处
公路、行人及车辆
1、编制防灾、救灾方案;
2、清理危坡浮石;
3、设立危险标志;
4、制定防治方案及组织工程施工;
5、对变形边坡的监测与巡查
赵喜臣
2
滑坡、泥石流
各水库堤坝
水利设施、农田、村庄、住宅、道路、企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调查,对危险地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于宪林
3
滑坡、泥石流
各学校
学校校舍及学生、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学校周围危险山坡的监测、巡查
杨雨春
4
滑坡、泥石流
清原镇北山地区(隆烨炸药厂至食品公司)张胡子沟及有关村屯
住宅、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对危险地段的监测、巡查
张宏伟
5
滑坡、泥石流
红透山铜矿,重点坑口毛坡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控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祁成林
6
滑坡、泥石流
敖家堡乡大东沟铁矿尾矿库,抚顺莱河矿业毛石坡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测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王善文
7
滑坡、泥石流
南口前王家堡铁矿尾矿坝,采石场及有关
村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测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沙洪生
8
滑坡、泥石流
夏家堡硫化铁矿排土场及其它尾矿坝、石场和有关村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测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刘秀一
9
滑坡、泥石流
土口子采石场及有关村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
郎义棠
10
滑坡、泥石流
北三家金矿、头道岭尾矿坝、石灰石矿及其它矿种开采区、村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测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聂柏昌
11
滑坡、泥石流、地裂、沉陷
红透山镇王大沟下大卜采金区,太阳沟及尾矿坝、村庄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村庄、农田
加强巡查、监测,建立群防群测网络,组织危险区村民避险搬迁
赵磊
12
滑坡、泥石流
全县旅游景点,重点是红河漂流区域
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巡查、监测,组织游客避险
裴立新
13
滑坡、泥石流
其它乡镇采石场及有关村庄
道路、农田及住宅
加强巡查
各乡镇乡镇长
汛期值班电话设在县防汛指挥部: 024-53024444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地矿 灾害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驻县省市属单位,县各群团,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