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浏览:8803次'时间:2020年5月7日
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预购人何兴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原镇榆树街金地家园16号楼2单元201室,面积为91.18平方米,预告登记证明号为预告20160008号的《预告登记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位于清原镇榆树街金地家园16号楼2单元201室,面积为91.18平方米,预告登记证明号为预告20160008号的《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何兴原 2020年5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