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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在全市推广“健康通行码”的通告
浏览:6969次'时间:2020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我市市民、外地来沈人员健康生活,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推广“健康通行码”,于2020年3月18日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沈阳市民及外地来沈人员。
        二、申报方式
        关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健康通行码”版块,阅读温馨提示,点击申领办理按钮,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根据健康风险等级,自动生成红色、黄色、绿色“健康通行码”。
        不具备申办能力或申办条件的老人、儿童等各类人员,可由其亲属代为申领“健康通行码”。
        三、凭码通行
        1.全市实行“健康通行码”亮码或扫码通行。“健康通行码”作为疫情期间电子通行凭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码通行”,跨地区实现全国通用。各居民小区、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交通、大型商超、酒店、金融网点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实行“健康通行码”亮码或扫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人码合一”核检,采用“亮码(扫码)+测量体温”方式进行管理。
        2.“居民出入通行证”等现行电子通行凭证要在3月31日前完成与“健康通行码”的转换,实现全市“一码通行”。过渡期间可并行使用。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理职责和范围,全面推广使用“健康通行码”,有关管理人员要率先办理“健康通行码”,熟练掌握扫码登记流程。
        2.复工复产企业和小区、校园、景区、酒店、餐厅、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出租等各类公共交通设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盛事通”微信公众号标识,加大宣传力度和使用管理。
        3.“健康通行码”在沈阳市域范围内通用,对于符合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通行条件的使用者,须保障无条件通行,不得附加办理其他证码。
        “健康通行码”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使用者需求,不断扩展使用范围,进行功能升级。
        感谢广大市民和外地来沈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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