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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9278次'时间:2018年9月12日
清发改发〔2018〕97号
关于清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 扶贫解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清原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清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保障我县广大农村居民早日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提高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清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清原县清原镇、枸乃甸乡、大苏河乡、红透山镇、草市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北三家镇、夏家堡镇、土口子乡、英额门镇、大孤家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涉及全县的12个乡镇、31个贫困村、48个自然屯。建设水源井40眼(深井36眼,大口井4眼),泵房34座,水泵及配套设备36台套,改造管线55825米及配套管路管件配电设备等。计划解决5432户16469人的饮水困难。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70.1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整合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 七、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解决我县广大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接文后,请抓紧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资金,履行国土、环保、城建、公开招标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建设程序后,尽早开工建设。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国土局、环保局、城建局、统计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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