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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委组织开展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浏览:12383次'时间:2018年9月14日


  近期,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为落实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委决定从9月3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9月6日,县食安办组织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综治办、综合执法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对实验幼儿园、第三初级中学、清原高中、土口子中学、大孤家中学、大孤家小学(幼儿园)等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检查组对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进行了检查。强调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检查组对有害生物滋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强调如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检查组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撤换的撤换。

  检查组督促学校、向学校提供送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要求学校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明确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者。一律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谨慎购买散装熟肉制品。

县检察院领导结合“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全程参与此次执法检查。清原镇、土口子乡、大孤家镇政府分管食品安全领导和县市场监管局清原镇分局、英额门分局、草市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开展了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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