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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提倡“文明交通、礼让行人”的建议》(28号)的答复
浏览:13731次'时间:2018年4月20日
唐忠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文明交通、礼让行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经研究由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办理,具体措施如下: 1、由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把“文明交通、礼让行人”做为今年的宣传重点。 2、与清原县精神文明办、清原县电视台合作,对机动车不礼让的行为进行曝光。 3、省交管局已制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专项行动整治方案,我局交警大队每月定期开展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管。 4、准备在清原镇中心交通岗路口、南大桥路口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装置,现已经进入政府财政审批阶段。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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